增值税的抵扣条件是什么,怎样才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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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 首先自己要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可以抵扣的农产品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一般的普通发票不可抵扣。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1. 购进货物 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2. 购进应税服务 除了货物,企业购买的应税服务如交通运输、电信服务、咨询服务等所产生的增值税额,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3. 固定资产 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如设备、房产等,其包含的增值税额同样可以...
一、抵扣增值税需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法有效的凭证资料。具体需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以及相关的税务凭证资料。此外,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如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身份、业务真实有效等。二、详细解释:1.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抵扣的核心凭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
增值税抵扣需要以下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的抵扣凭证以及符合规定的交易行为。下面是具体的解释: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易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增值税的基本依据。购买方需要确保从销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有效的,且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票上必须详细注明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
增值税抵扣适用以下条件: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2、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
要享受增值税抵扣的优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必须是合法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2. 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相关凭证。3. 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完成申报和缴纳税款。二、了解可抵扣的项目 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如原材料、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等,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