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的跨年的费用票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可将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当期,单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进行两年的纳税调整,调减费用所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补计费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追溯法,通过以前交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补计,调整相关年度的年报表,根据调整后的年报表做汇算清缴。
跨年的费用发票入账后(无论是记作本年费用,还是记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务是否认可其在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和2012年第15号公告对此作了解答:1、所得税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2、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在做出专项申报...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3.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账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
跨年的费用票可以入账。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类:首先,如果跨年发票在入账当年已完成汇算清缴,企业需进行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将其追溯至发票发生年度进行扣除,但追补期限不超过五年。其次,对于还未进行汇算清缴的入账当年,只要在汇算清缴前取得跨年发票,即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进行专项申报。第三种情...
首先,如果企业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完成了汇算清缴,并且需要追补至项目发生年度,需要进行专项申报并说明,追补期限不超过5年。对于还未完成汇算清缴的年度,只要在汇算清缴前取得跨年发票,通常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专项申报。但如果发票已计入当年费用,却发现不能税前扣除,需在当年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而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的情况,则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多缴纳的所得税,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此外,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账的情况,税法没有统一规定。但企业面临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的情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