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税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扩大抵扣范围从2004年7月1日执行。
固定资产可以抵扣的八大行业
1、装备制造业、通用设备专用、电气机械
2、石油化工、化学纤维、医药、化学原料
3、冶金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
4、船舶制造业
5、汽车制造业
6、农产品加工业、农副产品、饮料、纺织
7、军品工业
8、高新技术产业
其他的还不允许抵扣,税金直接进固定资产原值 - 营改增后,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这类设施和设备,根据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 2004年7月1日对东北地区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当年没有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
现中部六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固定资产进项税比照东北地区执行。
其余单位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过我国现在已经开始在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在东北已经开始试点,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 不可以抵税,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 除东北地区试点以外,都不能抵扣的。
1、自2009年1月1日起,购买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若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可以抵扣;3、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第一年60%,第二年40%;4、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
主要看用途。只有没有用于不可以抵扣项目就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
对于固定资产的抵税问题,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适用于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生产经营相关设备、工具、器具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与此相对,购进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则不可抵扣,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
法律主观: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 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 消费税 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
一般纳税人购置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认证抵扣的。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某某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