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福利企业采购货物是不能办出口退税?

向福利企业采购货物是不能办出口退税?
  • 我说两句吧,这个问题的确不好回答,因为现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能退,最早,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中,有一条规定,“民政福利工业生产企业销售给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出口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办法。”意思就是说,出口退税和先征后返只能享受一个,但在财税【2007】92号文件中,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停止执行了。

    所以,从福利企业采购的货物出口是否能退税,就全看你们当地税务机关的理解了,但我个人理解,从出口退税的本质上来看,如果福利企业没有享受先征后返,那么出口的货物是应该享受退税的,否则出口的货物就会以含全部税款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这明显与国家政策不符。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 所以,福利企业如果取得直接出口权,自营出口按一般企业办理,与福利企业类型无关。

  •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1.首先你们公司出口的产品是可以出口退税类型的 2.去当地工商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联出口退税专用】并备案 3.当你出口的时候将核销联和装箱单 商业发票 合同 集装箱的重柜纸 一起给你们公司的报关员或者代理报关的报关行 4.其它的就不用管了 报关行可以帮你解决 ...

  • 例如,企业用购买的原材料参与个人消费、员工福利等非应税项目时,这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就不能被抵扣,需要进行转出。此外,当企业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被盗、霉烂变质等,相关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转出。二、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出口业务中,出口企业所采购的货物若是用于出口,其支付...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的规定:民政福利工业生产企业销售给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出口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办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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