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 肺炎疫情的捐赠能税前扣除么?怎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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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具体扣除办法,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执行。扣除时,既可以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疫情期间进行物资捐赠的企业或个人,按照《 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9、10点的内容规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
企业根据9号公告规定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时,凡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 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的,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在票据中注明相关疫情防控捐赠事项。该捐赠票据由企业妥善保管、自行留存。凡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 ...
疫情防治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明确: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
一般的赠支出不符合税收法规,是不能够税前扣除的,而特殊的捐赠支出,比如对于 肺炎疫情防护的捐赠支出就有特殊的规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小僧之前的文章:个人或企业能够享受 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吗?进来看看就懂了(所得税篇),关于捐赠的新规频出,那现在捐赠支出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小僧这就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红十字会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你公司通过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无偿捐赠医用物资,用于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