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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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为更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财税部门近期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
第一方面 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止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 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方面 支持物资供应
3.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第三方面 鼓励公益捐赠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第四方面 支持复产复工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八年。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既是面向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暖心政策,更是向这些英雄致敬。二、支持物资供应5项。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河北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收政策,省税务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
1、为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及购买的货物,假设进行无偿捐赠,则可以获得免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税收优惠。2、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捐赠货物可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医院捐赠等方式。3、企业或者个人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