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费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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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笔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价外费用,且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反映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项情况的,其取得相应合法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申请抵扣。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三条第四款物流辅助服务规定:
8.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上项规定,为贵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同时还提供装卸和其他运杂服务,这属于规定中的混业经营情形,应按各项适用税率开具发票,不能将装卸和运杂费用也开为运输费用。
对于发生不同性质的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运杂费,可按会计核算要求分别记录,但对于符合抵扣规定的增值税进项税不需进行转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在支付装卸费和保险费时,只要这些费用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并且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如果无法满足这些条件,那么这部分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则需要全额计入采购成本。具体来说,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3]37号文《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总之,如果在售货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费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企业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些装卸费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为了确保合规和准确,建议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查阅最新的税法规定。
运费装卸费算进项税的原因如下:1. 符合增值税抵扣范围:运费装卸费属于应税服务,是物流活动的一部分,因此产生的费用可以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企业在采购货物时,发生的运输和装卸费用是购买货物直接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成本,可以计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2. 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增值...
综上所述,基于税法对于企业成本的控制和鼓励公平竞争的原则,运费和装卸费被认定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在核算税务时,可以将这部分费用纳入抵扣范围,从而合理减轻税务负担。
装卸费和保险费这应该是要缴纳营业税的,而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收上是相互平行的,也就是缴纳营业税的不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的不缴纳营业税,装卸费和保险费从来没有缴纳增值税,所以从道理上讲,是不应该抵扣进项税的.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哪些?(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