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何种情况下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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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在如下6种情况可以进行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
三、特定项目的应税销售行为 对于某些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如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等,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这种选择主要基于这些特定项目的特殊性,为了简化税务处理和提高税收效率,税务部门允许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主要是为了简化纳税流程,减轻...
首先,对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由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且在“营改增”初期运输工具难以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税负会显著增加。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以避免增加公众负担。其次,对于在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自制的有形动...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方法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1、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纳税人,如餐饮、旅游、美容美发等行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选择简易计税。2、特殊业务类型: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