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税后净利润时,为什么不减掉应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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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增值税政策是价外税,即:销售收入中是不包含增值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的计算上,其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总额中分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两部分构成,只有销售收入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而销项税额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当然也就不参与企业利润的核算。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知道税后价格,直接乘以1.17既可以得出税前价格。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第三十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
所得税=所得额×25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含税价÷(1+税率)×税率-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税率)×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时,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这里的销售额如果...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解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代扣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