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上年亏损是用本年利润总额还是净利润呢

弥补上年亏损是用本年利润总额还是净利润呢
  • 净利润也称税后利润,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企业不是亏大了。哈哈
  • 企业上年度发生亏损时,可用本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即利润总额进行弥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会计词汇,出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前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亏损弥补的概念,有会计慨念与税法慨念之分。
    会计上亏损弥补,是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即: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企业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数),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进行利润分配。
    税法上亏损弥补,出自《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由此可见,会计上的亏损弥补,是针对会计利润而言,而税法上的亏损弥补,是针对应纳税所得额而言,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一、弥补上年亏损是用本年利润总额。
    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条款相关规定: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在以后的五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总额弥补,而不是用净利润弥补,超出五年的亏损才以净利润弥补。
    三、延伸: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以上支出不得在税前利润总额中扣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清缴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上年度发生亏损时,可用本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即利润总额进行弥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会计词汇,出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前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亏损弥补的概念,有会计慨念与税法慨念之分。
    会计上亏损弥补,是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即: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企业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数),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进行利润分配。
    税法上亏损弥补,出自《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由此可见,会计上的亏损弥补,是针对会计利润而言,而税法上的亏损弥补,是针对应纳税所得额而言,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企业上年度发生亏损时,可用本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即利润总额进行弥补。
  • 企业面对上年度亏损时,可以利用本年度的税前利润,即利润总额来进行弥补。这在会计处理上意味着,如果本年度的税前净利润首先需要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用于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分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当年产生的亏损,可以结转至未来五年内进行弥补,而...

  • 结论是,企业上年度的亏损可以通过本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即利润总额来进行弥补。这个过程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具体遵循第十八条规定,允许亏损在五年内逐年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进行填补。在会计处理中,亏损需首先从税后净利润中扣除,以确保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用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或分红。筹办期间的...

  • 弥补上年亏损是用本年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会计词汇,出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前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

  • 一、弥补上年亏损是用本年利润总额。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条款相关规定: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 弥补亏损是用税前利润,规定如下: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用税前利润,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有期限的,五年之内,而且亏损的金额必须经过主管税务局认可,并书面同意在规定的期限内弥补;2、税前利润补亏,简称税前补亏,指以企业计算应交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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