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1)进项税:1700+3400
    (2)销项税:15000*0.17+15000*0.17+(10000*(1+10%)*0.17+(4*6360/1.04)*4%/2
    (3)应纳税:销项税-进项税

    说明:
    1、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2、旧物资收购的规定,以前是可以按照收购的10%抵扣的,不知道你的题目是什么版本的,现在没有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所以前面的计算按照不能抵扣计算
    3、赠送产品视同销售。如果纳税人近期有同类货物的按照,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计税;如果近期没有按照其他纳税人同类货物近期售价;如果都没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利润率)
    A有销售价格,无B 的销售价格,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税(10000*(1+10%))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因为摩托车这类的消费品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所以按照4%减半征收。
  • 进项税:1700+3400+170=5270 销项税=15000*0.17+15000*0.17+12500*.17+(4*6360/1.17)*0.17=10921.41应交税=10921.41-5270=5651.41
  • 进项税:1700+3400
    销项税:15000*0.17+15000*0.17+(10000*(1+10%)*0.17+(4*6360/1.03)*4%/2
    应纳税:(5100+1870+494)-5100=2364
    1、170不能计入进项。应为你是用于职工福利的,不能抵扣进项税。
    2、旧物资收购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3、赠送视同销售。因为你只有A的销售价格,而无B 的销售价格。就只有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税(10000*(1+10%))
    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你没表达明白,如果是抵扣了的。应按17%纳税,如没抵扣,按4%减半征收
  • 价款一般都是指不含税价,不区分 还是普通发票,若题目说的是向消费者零售货物金额50万,这个则是含税额。所以本题计税销售额为250万元,销项税额为250*13%=32.5(万元)

  • 货物运输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出租闲置车辆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480000*9%+68000/1.13*0.13+26000/1.09*0.09=53169.80元。

  • 1.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500+200+100+50)×0.9×17%=130.05(万元)2.该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0.5)×7%+34=34.73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30.05-34.735=95.315(万元)

  • 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例题:某企业在2021年3月的经营中,支付桥、闸通行费6825元,取得通神漏答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道路通行费,取得增值游慧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246元,则该企业上述发票可抵扣进项税为多少?解析:可抵扣...

  • (1)销项税额=1700+234÷(1+17%)x17% =1734(元)(2)销项税额=[ 200+180(200+180)÷2] x 2000 x17%=193800(元)(3)销项税额=300×600×(1+10%)×17%=33660(元)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34+193800+33660=2291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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