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会计做账流程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在购进环节:(进项税额的确定)\x0d\x0a\x0d\x0a 抵扣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业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生产企业从废品回收站收购废旧物资取得的发票。)\x0d\x0a\x0d\x0a (2)在销售环节:\x0d\x0a\x0d\x0a 不需要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无票收入。(均需纳税)(计算的时候,注意区分是否是含税价。)\x0d\x0a\x0d\x0a 销项税额的确认时间: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税法1);原则上与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基本一致。\x0d\x0a\x0d\x0a 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货物的分类及会计处理\x0d\x0a\x0d\x0a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受托代销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他人、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换入货物等行为,均视同销售货物,计交增值税。但在计交增值税时,有关会计处理却不尽相同。笔者现分类介绍如下:\x0d\x0a\x0d\x0a 第一类是形实均为销售的代销行为,包括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两种情形。无论是委托代销行为还是受托代销行为,都以销售实现为目的,以货物所有权及其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的转移、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为标志,确认和计量收入。代销行为又分为两种:\x0d\x0a\x0d\x0a 一是视同买断。委托方按协议价格将货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自行确定其实际售价;货物售出后,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价款,受托方获得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双方比照销售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分别按不含税协议价和不含税实际售价计量收入,确定销项税额;受托方同时将委托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其账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委托方:\x0d\x0a\x0d\x0a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x0d\x0a\x0d\x0a 贷:主营业务收入\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0d\x0a\x0d\x0a 受托方:\x0d\x0a\x0d\x0a 借:代销商品款\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0d\x0a\x0d\x0a 贷:应付账款\x0d\x0a\x0d\x0a 双方的其他会计处理略(下同)。\x0d\x0a\x0d\x0a 二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规定代销货物的售价,受托方按其定价代销,并按售价的百分比收取手续费。双方同样按不含税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委托方将其销售货物的价款记作收入,受托方则作应付款;受托方同时将计交的增值税作进项税额抵扣,冲减应付账款。其账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委托方:\x0d\x0a\x0d\x0a 借:应收账款\x0d\x0a\x0d\x0a 贷:主营业务收入\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0d\x0a\x0d\x0a 受托方:\x0d\x0a\x0d\x0a 借:银行存款\x0d\x0a\x0d\x0a 贷:应付帐款\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0d\x0a\x0d\x0a 同时:\x0d\x0a\x0d\x0a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0d\x0a\x0d\x0a 贷:应付账款\x0d\x0a\x0d\x0a 第二类是不具有销售实质的行为,包括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他人、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行为。但不含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情形。\x0d\x0a\x0d\x0a 用于对外投资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但企业取得的是股权证明,而非现金或等价物;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实际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销售不能成立。\x0d\x0a\x0d\x0a 用于无偿赠送他人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发生了转移,但企业不仅没有取得资产或抵偿债务,反而发生了一笔费用。因此,也不能作为销售。\x0d\x0a\x0d\x0a 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时,货物的所有权仍在企业,并未发生转移,只是资产实物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因此,也不能确认为销售实现。\x0d\x0a\x0d\x0a 不具备销售实质,而在计交增值税时视同销售,主要是为了防止税收流失。发生这类视同销售行为时,应按不含税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连同货物成本一起计入该类项目成本。其账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借: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x0d\x0a\x0d\x0a 货:存货科目\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0d\x0a\x0d\x0a 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时,应将货物购进时所交纳的增值税转出,计入耗用项目的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x0d\x0a\x0d\x0a 货:原材料等\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x0d\x0a\x0d\x0a 第三类是具有销售实质的行为,包括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行为。但不含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情形。\x0d\x0a\x0d\x0a 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货物的所有权已归他人,债务得以减少,与现金资产等价的经济利益已经实现,具备销售的实质。企业应按不含税售价确认收入,并计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用于内外债务的清偿。其账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借: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应付职工薪酬\x0d\x0a\x0d\x0a 贷:主营业务收入\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0d\x0a\x0d\x0a 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虽然符合销售条件,但其清偿的是企业内部债务,最终消费者是企业内部非生产经营机构和个人,未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的。所以税法规定为不予抵扣项目,按其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存货的成本,一并用于内部债务的清偿。其会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x0d\x0a\x0d\x0a 贷:原材料等\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x0d\x0a\x0d\x0a 第四类是购销同时实现的以货换货行为。以货换货是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购买货物,销售成立是毫无疑问的,其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分别按购进货物的不含税进价和售出货物的不含税售价计算,换入货物与换出货物之间的差额作应收、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x0d\x0a\x0d\x0a 借:存货科目\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0d\x0a\x0d\x0a 贷:主营业务收入\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1)在购进环节:(进项税额的确定)
抵扣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业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生产企业从废品回收站收购废旧物资取得的发票。)
(2)在销售环节:
不需要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无票收入。(均需纳税)(计算的时候,注意区分是否是含税价。)
销项税额的确认时间: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税法1);原则上与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基本一致。
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货物的分类及会计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受托代销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他人、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换入货物等行为,均视同销售货物,计交增值税。但在计交增值税时,有关会计处理却不尽相同。笔者现分类介绍如下:
第一类是形实均为销售的代销行为,包括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两种情形。无论是委托代销行为还是受托代销行为,都以销售实现为目的,以货物所有权及其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的转移、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为标志,确认和计量收入。代销行为又分为两种:
一是视同买断。委托方按协议价格将货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自行确定其实际售价;货物售出后,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价款,受托方获得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双方比照销售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分别按不含税协议价和不含税实际售价计量收入,确定销项税额;受托方同时将委托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其账务处理如下:
委托方: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受托方: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双方的其他会计处理略(下同)。
二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规定代销货物的售价,受托方按其定价代销,并按售价的百分比收取手续费。双方同样按不含税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委托方将其销售货物的价款记作收入,受托方则作应付款;受托方同时将计交的增值税作进项税额抵扣,冲减应付账款。其账务处理如下:
委托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受托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第二类是不具有销售实质的行为,包括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他人、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行为。但不含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情形。
用于对外投资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但企业取得的是股权证明,而非现金或等价物;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实际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销售不能成立。
用于无偿赠送他人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发生了转移,但企业不仅没有取得资产或抵偿债务,反而发生了一笔费用。因此,也不能作为销售。
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时,货物的所有权仍在企业,并未发生转移,只是资产实物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因此,也不能确认为销售实现。
不具备销售实质,而在计交增值税时视同销售,主要是为了防止税收流失。发生这类视同销售行为时,应按不含税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连同货物成本一起计入该类项目成本。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货:存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时,应将货物购进时所交纳的增值税转出,计入耗用项目的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货: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三类是具有销售实质的行为,包括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行为。但不含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情形。
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货物的所有权已归他人,债务得以减少,与现金资产等价的经济利益已经实现,具备销售的实质。企业应按不含税售价确认收入,并计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用于内外债务的清偿。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虽然符合销售条件,但其清偿的是企业内部债务,最终消费者是企业内部非生产经营机构和个人,未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的。所以税法规定为不予抵扣项目,按其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存货的成本,一并用于内部债务的清偿。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四类是购销同时实现的以货换货行为。以货换货是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购买货物,销售成立是毫无疑问的,其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分别按购进货物的不含税进价和售出货物的不含税售价计算,换入货物与换出货物之间的差额作应收、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存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你好nbsp;nbsp;简单的把你所提出的问题分三个小问题回答:【1】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2】网上申报或是IC卡申报.nbsp;(1)网上申报:到国税局申请办理网上系统,取得网上申报认证密钥(一张软盘,每年要交费换新密钥),从国税网站上下载专用申报软件,然后根据提示填写报表.上传报表后,将报表打印出来,到国税局窗 报表,同时要抄报金税卡.nbsp;(2)IC卡申报:到国税局专门柜台申请IC卡一张及读卡器一个.安装光盘一张,自行安装后即可.自行填好报表并写IC卡后,打印报表,带IC卡及报表到国税窗口申报.同时要抄报金税卡.nbsp;一般工业企业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行业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补充资料(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三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明细/表四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海关专用发票抵扣清单(没有的不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没有的不报)等.nbsp;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行业在报表种类上略有区别nbsp;】【3】首先,会计会把交接日期的帐目打印(或核实)出来,这叫书面文书,会记载帐目的情况,这样你可以确定你接手的帐本有哪些,就是一本现金日记帐;nbsp;帐本上会体现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按数量盘点即可。nbsp;另外,会有一份交接清单,有会计、前任出纳、主管领导还有你四人的签字。nbsp;交接后,你要另换帐本。nbsp;现金库存里有可能包括个人借款等(即没有上帐的),一定要确认经手人的签字和主管领导的签字。nbsp;一时也想不起别的了(好长时间了,忘了),别紧张,没问题的,又不是做会计。简单的概括为:提纲性的说包括下面程序:nbsp;制证、审核、记帐、汇总、提取各项费用和准备、结转产成品、半成品成本和销售成本、结转损益、产生会计报表、计算本月应交税费、次月1号抄税、持卡去报税、编制纳税申报各表、制做各种软盘(运费、个所税等)、最后纳税申报,成功后裁税票并交税。
- 一般企业大致的会计流程与分录
。一、每月会计作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一般企业做账的主要会计分录:
1、采购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税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在做账的第一步就是要收集所有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销售商品、支付工资等产生的发票和收据。这些凭证是记录交易和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2. 编制凭证 根据收集到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规则编制记账凭单。这一步骤要求准确理解并应用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3. 登记账簿 ...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
一是视同买断。委托方按协议价格将货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自行确定其实际售价;货物售出后,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价款,受托方获得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双方比照销售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分别按不含税协议价和不含税实际售价计量收入,确定销项税额;受托方同时将委托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每月会计作账流程分为以下步骤: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根据记账凭证记录各种明细分类账。 月末进行计提、摊销、结转成本、费用等,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结账、对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将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