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用期末留抵税款冲减自行查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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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不论是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还是国税函〔2005〕169号文件,规定的都是可用欠缴的增值税冲减期末留抵税款,欠缴的税款也就是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或者超过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核定的纳税期而未缴纳的税款,具体应该体现在征管信息系统(CTAIS)和企业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当中,企业自查补税在没有申报形成欠税前冲减期末留抵税款是不符合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和国税函〔2005〕169号文件规定的。
其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有欠缴增值税需要抵减时,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签发《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简称《抵减欠税通知书》),凭《抵减欠税通知书》抵减欠缴的税款。企业在征管信息系统(CTAIS)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中没有形成欠税时,主管税务机关是不会签发《抵减欠税通知书》的。
再其次,企业自行查补的税款既可能形成欠税,也有可能形不成欠税。因为查补税款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发生在以前的纳税期内,即属于应该在以前纳税期缴纳但实际未申报未缴纳的税款,也就是说,在发生查补税款的所属期内,如果当期期末没有留抵税款,或者有留抵税款但数额小于查补的税款,那么,根据增值税应纳税款计算和核算的原理,就要形成欠税。但当在发生查补税款所属期期末有留抵税款,且数额远远大于当期自查补税数额,以至以后各期的期末留抵数有增无减,或减少后仍大于查补税款,则查补税款经在自查期末申报后,自然就冲减了自查期末的留抵税款,形成不了欠税,也就不用考虑是否通过县(含)以上税务机关签发《抵减欠税通知书》抵减期末留抵税款的问题了。
最后,根据国税函〔2004〕1197号文件规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该按欠税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后发生的后抵,但抵减税款的总数中包含欠缴的税款及应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加收期截止日期在《抵减欠税通知书》上注明。当欠缴税款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时,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可否用期末留抵税款冲减自行查补税款需要税务局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有欠缴增值税需要抵减时,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签发《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
答:贵公司由于有期末留抵税额,可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如果期末留抵税额不足以抵减欠缴税款,按照欠税发生时间抵减欠缴税款,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欠税不包括罚款。贵公司对罚款处罚需要另行缴纳。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
公司是否能使用留抵税额缴纳查补的税款与滞纳金?答案是肯定的,但需注意留抵税额的使用条件。根据税法规定,留抵税额是指企业已缴纳的税款超过其应缴税款的部分,这部分税款可以用于抵扣未来应缴纳的税款。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将留抵税额用于缴纳查补的税款和滞纳金,但需遵循税法规定的相关程序与规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为确保税务机关和国库入库数字对账一致,抵减的查补税款不能作为稽查已...
二、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