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包括

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包括
  • 1、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2、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
    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 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
  • 3、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5、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 三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对饮水工程运营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 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五、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

  • 通过查询国税局官网相关资料得出,农村饮用水要开免税发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发票指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单位开的发票,包括销售...

  • 饮用水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向农村人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67号)第四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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