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融资租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在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下,作为设备实际使用人的承租方,由于设备是以其名义购买,能够取得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设备的实际使用人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也不确认出售环节的应纳税所得额。
  •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时产生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若租赁总额超运营方资产30%,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现值较低者计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应付融资租赁款则计入“长期应付款——应付融...

  •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中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以进行抵扣。取得的途径是购入、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实物投资、捐赠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缴纳营业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融资租赁利息进项税不能抵扣。融资租赁中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直接支付给...

  •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可以抵扣,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若缴纳营业税,对购入设备用于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缴纳增值税,对购入设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下列...

  • 纳税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只有当所有权由出租方转移给承租方时,才能进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在会计处理上,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超过资产总额30%,租赁开始日时,按较低者入账,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若总额不超过资产总额30%,直接按应付融资租赁款入账。租赁期间,应按期计提折旧...

  • 融资租赁,租入方企业,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可以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融资租赁,出租方企业,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扣增值税进项税;在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计算销项税额。因为出租方的收入是租赁费,所以增值税部分一般的是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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