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年度申报

印花税年度申报
  •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帐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4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4票的,4由税务4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附件: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范 围 税 率 纳税义务人 说 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想纳税页面,选择纳税申报和缴纳;2.选择综合申报,找到相关税目合并纳税申报;3.选择税单中的印花税,点击右侧的税源收集;点击新的收集信息;5.点击增加,选择税目,输入计税金额,点击保存;6.检查...

  • 它可以按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

  • 印花税按季申报具体申报路径如下:1、 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按期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纳税期限选择按季申报,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期限;2、选择印花税,如未进行...

  • 年度印花税申报表的方法是在“其它帐簿”栏中,填写已完税的各印花税应税凭证份数,所载计税的金额,已完税的税额。记载资金的账簿一般是指实收资本,如果有增加,按万分之五计缴。如果单纯是指账本,按每本五元贴花。...

  • 2023年营业账簿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申报:1、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表上的相关要求填写纳税申报信息。2、填写完成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税务局窗口进行电子申报,或者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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