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形成多缴,在申请退税时可否要求加算银行利息?

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形成多缴,在申请退税时可否要求加算银行利息?
  • ---来源:财税派 转自国税总局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当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另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因此,上述企业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属于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退税,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规定,不得要求加算银行利息。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呵呵,退回来已经很困难了,还要计算利息?你是美国留学回来的吧?
  • 按照税法: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退税得看公司高层和税务局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是留底下年所得税。一般出现这样失误,财务负责人可以引咎辞职了。

  • 1、纳税人多缴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3、企业所得税退抵税类型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第十一条 ...

  • 1、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多计提的折旧为: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红字)贷:累计折旧 2、汇算清缴之后,调整上年度计提的折旧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折旧 结转时: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1、账户性质:损益类账户。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多...

  • 如果多交税款是指由于汇算清缴计算错误而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的:1、如果该多交而退库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大的,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涉及调整2005年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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