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设备可以接收对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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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设备,由于不需要抵扣税款,一般应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即可,如果销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凭依入账的,因为税法未对此做禁止性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时,各项目必须齐全,也就是不能缺项。你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所以,销方企业不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们。
- 此问题不存在的。事业单位没有税号,开具不出专用发票。
可以。事业单位当然能租赁设备使用,有的大型设备,投资价值高,事业单位没有资金投入置办,但又不得不用,就只好租赁设备使用,设备租赁费可以列入办公费,也可以列入其它支出,租赁设备要汇报上级部门,申请财政拨款,手续齐全,列入财政预算范围。
如果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设备,再赠送给企业,那就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通过备案系统,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备案管理部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申请表要求提交的全部信息即为完成备案。首先,必须实地勘察所购买的设备。其次,对于售后的细节问题进行详细了解最后,...
不论基层政府,还是事业单位,均有权自行购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
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设备,由于不需要抵扣税款,一般应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即可,如果销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凭依入账的,因为税法未对此做禁止性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
1,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2、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