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怎样计算?
19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按你的例题,买100元的材料,就是85.47的材料费和14.53的进项税,增值税的发票就是这样开的, 你卖出去的价格是200元,就是170.94元的销售和29.06元的销项税你的发票也是这样开的。
税金就是29.06销项税额-14.53进项税额=14.53 是应该叫的增值税的
因为现在的买卖价都是含税的。 你要把含税的价格换算出不含税的就是100元/1.17=货款,货款*17%=税金 - 1、标准意义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公式: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公式: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扩展资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有特殊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5)上述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四、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②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9]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 1、应交增值税:5000-2000=3000.00元;
2、应交城建税:(3000+2600)×7%=392.00元
3、应交教育附加费:(3000+2600)×3%=168.00元
4、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3000+2600)×2%=112.00元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是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增值税税率是13%,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付款的100元是不含税价,进项税额是13。
卖出200元同样是不含税价,销项税额是26。 - 简单地说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上月留底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例:这个月的不含税销项金额312584.81元,含税金额365724.23元,销项税额53139.42元,进项不含税金额301324.38元,进项含税金额352549.55元,进项税额51225.17元,上个月留底税额是900元,请问这个月的应纳税额是多少?
那么本月应纳税额为:
销项税额53139.42—进项税额51225.17—上个月的留抵税额是900=1014.25元 - 你把萝卜卖了200元(不含税),要交税=销项-进项=200*0.17-17=17元,简单点就是对增值额征税,萝卜从买进的100到卖出的200增值了100,对100纳税,就是100*0.17=17,跟上面结果是一样的。
- 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就是:谁购进货物,谁就缴纳这个税款,缴纳的这个税款由销售方在收取你的货款的时候一并代收;如果你将这个货物用于了生产流通,则由下一家把税款还给你;如果你用于了消费,则这个税款就是自己承担了。
按你的案例来说,就是说进货时按1.7交了增值税进,然后再按1.7交税务局销项,然后就刚好是别人给的3.4元,相当于自己不用花钱。
这也是增值税不参入利润核算的原理 - 你说的是含税价,你付100元应抵税100/1.17*0.17=14.53
你卖200元萝卜也是含税价应纳税
200/1.17*0.17=29.06
不含税价+税金=含税价
85.47+14.53=100
170.94+29.06=200 - (1)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1+7%)=销售收入(含税)
(2)你开9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为:
900/(1+7%)*7%=53.85元
(3)你开6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税为:
600/(1+7%)*7%=35.90元
(4)这样你可抵扣的进项税多了:53.85-35.90=17.95元
你是买方,当然你就合算了,如果你是卖方就不合算了。
说明:我是按你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计算的
(5)但是你多开了,你单位成本上升了:900/1.17-600/1.17=256.41元
(6)如果你不是老板,你就多得了。你如果是老板你会这样做吗! - 你说呢...
- 第一步:200/1.17=170.94 这是你不含税的销售价格
第二步:170.94*0.17=29.06 这是你的销项税额
第三步:100/1.17=85.47 这是你的不含税的进货价格
第四步:85.47*0.17=14.53 这是你的进项税额
第五步: 综上所述,根据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税额 =200/1.17*0.17-100/1.17*0.17=29.06-14.53=14.53(这就是你要交的增值税)
也可以这样但是有点差异:(200-100)/1.17*0.17=14.53
反正都是同样的,多余的价值,要交税,就是增值说 - 200X17%=234 34-17=17. 17就是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
法律分析:1、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2、应交增值税计算方法。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
法律主观:应交增值税应依照下列公式来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
法律分析: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1)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