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清算单位由有关部门确认,有关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清算单位由有关部门确认,有关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 问题答复: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 1、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 2、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 3、不同类型房地产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七条 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 【解析】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 土地增值税结论不能改。根据《细则》第八条、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清算单位是由发改委(计委)、经发局审批的项目或分期项目,...

  • 土地增值税应当由税务局的征收部门而非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处理也应由征收部门进行。

  •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三、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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