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税款是否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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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由此可见,增值税减免税款不完全是否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 得看是什么性质的减免,如果是金税盘及技服费已有明文规定冲减管理费用。
- 网页链接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应计入其他收益!
- 不能计入
按照财政部规定,直接减免增值税金额应转入“其他收益”,而不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根据该规定,增值税减免,可以入其他收益科目。
小微企业若符合条件,如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的增值税需转入当期损益,此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而非直接冲减成本或营业外收入。针对免税业务,例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服务,如未预知是否享受免税,需要正常计算增值税,待满足免税条件时再进行调整。例如,销售电脑配件时,...
对于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应按照规定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以例1为例,假设甲公司为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商品未开具专用发票,通过计算得出税额为0.1万元,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1万元”,贷记“其他收益0.1万元”。对于直接减免增值税,企业应借记...
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其他收益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与免税一样,也是税收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结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采取的税收优惠方式。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