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哪个科目?

房地产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哪个科目?
  • 房地产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如下:
      (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技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②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
      (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③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5)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6)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规定印发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

  • 1、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2、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3、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

  • 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土地增值税科目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

  • 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直接计入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计入“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计入“营业税”科目,股份制企业应计入“营业税及附加”科目;2. 非专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按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

  • 1、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土地增值税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2、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如果土地增值税是因转让已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产生的,则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3、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土地增值税通常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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