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目的是什么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目的是什么
  •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 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计算规则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 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   营改增目的是解决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链条。
      第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我国优化经济结构。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需征收营业税。在目前形势下,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第二,可以进一步充分发挥增值税的重要作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作用(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的发挥。现行的税制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这种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第三,可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调整产业发展结构。目前的税制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为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不利于服务企业的发展,进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
      第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化解税收征管中的矛盾。现行的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商品的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界定逐渐模糊,那么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就成为一个难题。因此,这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化解这些难题。
      总之,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的国情,还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改革是十分必要性的。
  • 营业税改增值税(yíng yè shuì gǎi zēng zhí shuì),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简单地说就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生产经营项目,现在将征营业税的生产、经营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对于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进步。我国推进营改增主要...

  •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革为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的现象、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提高税收的效率等。增值税的改革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竞争力提升。

  • 三、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营业税改增值税,企业可以抵扣部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减少重复税费的负担,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降低税负还能激励企业扩大投资、创新技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详细解释: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

  • 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利于鼓励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向高质量方向发展。通过降低服务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增强经济的整体竞争力。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为了促进税收制度的公平与完善、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税收征管效率以及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这一...

  • 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助于实现税收公平。增值税具有中性的税收特点,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一视同仁,避免了对某些特定行业的过度征税,为各类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这一改革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发展、与国际接轨提高税收效率以及促进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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