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计算中,“可以抵扣的成本”指的是什么意思?

土地增值税计算中,“可以抵扣的成本”指的是什么意思?
  • “可以抵扣的成本”指: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
    ①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③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如①登记、过户手续费和②契税。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
    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vs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差异,土地闲置费不能扣除}。
    ②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④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⑤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⑥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①销售费用、②管理费用、③财务费用。
  • 既然是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可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如果是可抵扣的增值税,就不存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 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vs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差异,土地闲置费不能扣除}。②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③建筑安装工程费...

  • 法律主观:前期物管费,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范围。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

  • 法律主观: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交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向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律客观: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

  •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计算公...

  • 【答案】:ABCD 本题考核计算土地增值税中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从收入中扣减的税金及附加有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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