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哪个条文?

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哪个条文?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有关
    法规
    规定了相应的减免税
    项目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

  • 法律主观:土地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交。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向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 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 第八条

  •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若个人建造并出售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总额20%,则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普通标准住宅应符合当地民用住宅标准,高级公寓、别墅及度假村等则不在此列。因此,建造并出售高级公寓,通常不能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待遇。

  •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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