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怎么抵扣进项税额?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餐饮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时,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以此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如果条件允许,税务部门应积极推动餐饮行业采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方法,具体操作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首先,如果从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应要求对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者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农产品的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次,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同样可以获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此时,应按照该发...
税务局的答复是: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1.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2.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
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增值税普通发 票。按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 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