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能不能在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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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在同一县区可以申请,跨县区流转税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毕竟涉及到地方税源。
总机构和分机构如果不在同一县,不能进行汇总集中纳税。分机构需要在所在县进行独立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个人所得税集中申...
具体规定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一般都是总分支机构分开纳税,但是经过申请的,可以由总机构所在地统一汇总缴纳所得税。具体的就不好说了。。。因为我也没有掌握那么深。
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汇总缴纳是什么意思?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
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