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补缴的会计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
补缴当年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预缴土地增值税
一、开发公司等主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从略,下同。
二、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三、其他非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如果房产未转让清理完毕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已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以往年度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房地产转让收入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对往年所得税的影响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仍有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缴纳的滞纳金、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当年申报所得税时,企业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土地增值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以此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去年,某市税务机关对该市土地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不少企业的会计前来询问: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滞纳金和罚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本文分几种具体情况,简要介绍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问题。
补缴当年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预缴土地增值税
一、开发公司等主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从略,下同。
二、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三、其他非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如果房产未转让清理完毕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已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以往年度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房地产转让收入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对往年所得税的影响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仍有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缴纳的滞纳金、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当年申报所得税时,企业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土地增值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以此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三、其他非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如果房产未转让清理完毕,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已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
(4)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相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
首先,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这一步骤是为了将补缴的土地增值税费用调整至适当的会计期间,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执行此分录时,应确保在正确的会计期间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的财务活动。接着,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
步骤一: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这个分录主要反映的是,因为税法规定而多交的税款,应该被调整到以前年度损溢中,以反映其实际应税状态。步骤二: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此分录是将上一步骤中调整的税款,从企业的...
—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