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补交税款,被认定为恶意取得,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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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恶意取得,除了补交税款外,还会有罚款和根据发票金额量刑的刑事责任。
一般需要判刑,可以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属于犯罪行为,需要视情节给予刑事处罚。补税是指偷税漏税后补缴税款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悔过表现,从轻处罚。同时,还需要参照具体的数额确定刑罚的幅度。
因为虚开发票是是违法/规行为,补缴税款仅仅是补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是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的。如果补缴,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1、此罚款应该缴纳。因为,你补交的税款以及罚款是对你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或者说是对你由他人虚开的行为进行的处理,而对对方的处罚是对其虚开发票行为进行的处罚,不是一回事。由于...
虚开发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可以被定罪处罚,未达到额度的予以行政处罚。但不论虚开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只要是虚开发票,就应当补缴,补缴后可考虑酌定减轻量刑。二、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不知道对方是虚开),只补税不罚款不交滞纳金,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善意取得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但补缴税款的,使国家损失得到弥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也是虚开,但这是善意取得的,一般税局不会做出处罚,只是要求做进项转出,如果进项无留抵将要补税。这样对我们也是不利的,官司是打不赢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公司与税局发生异议,先服从税局先行缴税入库,你再行申诉。我估计跑断腿都不一定赢,但如果对你们有处罚款,必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