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销售公司怎样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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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规定,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中“配合饲料”范畴,可按照该通知及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要看你的销售额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五类饲料产品可免缴增值税。此类产品包括:一是单一大宗饲料,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特定粕类产品;二是混合饲料,由多种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按不低于95%比例配置而成;三是...
五、浓缩饲料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因此,销售符合免征增值税范围内的饲料,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饲料生产生产销售的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具体为:(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一、增值税免税 对于饲料厂而言,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饲料产品,如全价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等,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饲料行业的发展,降低饲料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此外,饲料厂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也能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认定条...
三、免税饲料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规定,1.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2.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