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滞纳金计算的基数是多少?

印花税滞纳金计算的基数是多少?
  • 当然是你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啊,他们是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
  • 是你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滞纳金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
    拓展资料:<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印花税征税对象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 是你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滞纳金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

    拓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政府网
  •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内)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是你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滞纳金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
    拓展资料:<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印花税征税对象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 应缴未交印花税额是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从应纳税期限届满第二天开始计算。还会另处罚金
  • 是你要交的钱数
  • 法律主观:是你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滞纳金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印花税的滞纳金是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滞纳金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 印花税滞纳金的算法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印花税滞纳金是以应交而未缴的印花税额作为基数;由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或贴花)而实行的一种按日计算的罚款行为。

  • 是你应交未缴的印花税额为基数,滞纳金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就是一万元每日收取5元滞纳金.

  • 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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