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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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和营改增之前一样,营改增只是重新界定一般纳税人范围。对相关税收程序并未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符合38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下列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一般纳税人资格或申请办理认定手续。
(一)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应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通知书》,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手续。
(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提供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不需重新办理申请认定手续。其增值税全部应税收入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二、以上所称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符合38号公告规定的不含税销售额。对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涉及缴纳营业税的,不含税销售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营业额全额÷(1+3%)
三、以上所称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的连续12个月的应税服务销售额。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 的账务处理方式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在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需确认收入并按规定收取增值税额。具体操作如下: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再按确认...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当然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
1、使用对象有不同:增值税专用 票只能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票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使用,也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使用。2、功能有不同:增值税专用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可以抵扣,而取得增值税普通票除了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外是不可以抵扣的。3、开具对象有不同:对于个人消费及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