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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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四十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
税收强制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适用对象: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3...
法律分析: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两种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同:对当期应纳税款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提供纳税担保居中,税收保全措施断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范围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但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在其列。若这些主体逾期未履行纳税义务,即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期缴纳担保税款,则可能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于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若在限期内仍未履行纳税义务...
1. 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 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两种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同 对当期应纳税款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提供纳税担保居中,税收保全措施断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