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和不征收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和不征收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 有区别。
    比说,A产品如果在国内销售的话,是征税的。但如果出口的话是可以免交增值税的。
    B产品是增值税税法中规定中不征税的货物,所以不管是国内销售或是出口都是不征税的
  • 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概念不同
    1、不征收增值税
    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2、免征增值税
    属于原本需要征税的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二、适用时间不同
    1、不征收增值税
    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三、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
    1、不征收增值税
    不征税除特殊情形外,不能开具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时不能开具 。
    2、免征增值税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免征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
  • 1.不征税和免征的理解:
    (1)不征税表示本身就不在征税范围内,始终都是不征税的。(和企业所得税同样理解)
    (2)免征是本身属于征税范围,但是国家根据大环境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免征的优惠政策,减轻一些税负,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2.不征税和免征的开票情况:
    因为不征税本身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所以是无法开具发票的;而免税在征税范围内,是可以开具发票的,不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具体内容:
    (1)不征税增值税的项目:

    (2)免征增值税项目很多,而且会根据政策的调整,每一年会有一定变化。
    举例(部分免征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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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零税率,是指税率为0,但仍然属于增值税的税收范围;而增值税免征,是不征收增值税,不交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对象!
    《经济法基础》中增值税零税率是这样说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前面说说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主要有:纳税人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商品,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铂金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规定如下:
      一、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运输”;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二、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其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三、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
      (六)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 1、概念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是指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免征增值税是对原本应征税的项目给予免税优惠;2、适用时间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没有特定的适用时间段,而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免税或减税;3、开具发票权限区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通常不能开具 ,除非...

  • 1、不征收增值税 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2、免征增值税 属于原本需要征税的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二、适用时间不同 1、不征收增值税 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

  • 1.概念的不同:不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征收增值税指的是一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能开具 。免征增值税是对原本需要征税的项目给予的税收优惠,可以免除或减少缴纳增值税的金额。2.适用时间的不同: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需要考虑征税条件及...

  • 法律主观:“免征税”即免征 增值税 ,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但还是需要纳税申报;“免税”,即免增值税,是依照税法对某些纳税人给与鼓励扶持或者照顾,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项转出。法律客...

  • 1、含义不同 不征收增值税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免征增值税属于原本需要征税的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2、适用时间不同 不征收增值税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即自始至终就不征收增值税。而免征增值税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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