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货前开发票增值税专用的问题

关于发货前开发票增值税专用的问题
  • 1、确实不符合税法上关于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有时,甚至合同刚签,连产品都还没生产出来,客户就要求开票,显然是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当然是违法和违反会计准则的。

    当然,有时,如果商品已完备,客户要求开票,但暂不提货,也是可以的,作为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客户,公司代为寄存保管处理。

    2、一般客户急于开票,一般是为了用于抵扣增值税,少交增值税。也有可能是客户需做收入,为了与收入配比,也要开相应的进项税票,以逃避税务和审计的检查。
    如果客户有这种要求,公司要小心。因为如果客户是虚做收入,虚做采购,说明其盈利有困难,继续合作,可能导致你公司未来货款难以收回。

    3、开出发票,当然要交税。
    开出发票,确认收入,相关库存也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尚未生产完工,如果生产投入小于预计成本,转出的主营业务成本就会小于实际成本或库存有可能产生负数余额。且预估库存成本与实际生产成本之间会有差异,这个差异如果比较大,会造成各期毛利不当波动。
    一方面,你方有虚开发票的嫌疑,另一方面,你方提前确认收入;第三,为库存金额的核算带来难度
    是否收到款项,对纳税额度没有影响。但是提前开票,你们必须提前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等

    4、发票开出,就应结转相应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应从生产成本中预转出相应成本。
  •   1、确实不符合税法上关于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有时,甚至合同刚签,连产品都还没生产出来,客户就要求开票,显然是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当然是违法和违反会计准则的,当然,有时,如果商品已完备,客户要求开票,但暂不提货,也是可以的,作为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客户,公司代为寄存保管处理。

      2、一般客户急于开票,一般是为了用于抵扣增值税,少交增值税。也有可能是客户需做收入,为了与收入配比,也要开相应的进项税票,以逃避税务和审计的检查。如果客户有这种要求,公司要小心。因为如果客户是虚做收入,虚做采购,说明其盈利有困难,继续合作,可能导致你公司未来货款难以收回。

      3、开出发票,当然要交税。
      开出发票,确认收入,相关库存也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尚未生产完工,如果生产投入小于预计成本,转出的主营业务成本就会小于实际成本或库存有可能产生负数余额。且预估库存成本与实际生产成本之间会有差异,这个差异如果比较大,会造成各期毛利不当波动。
      一方面,你方有虚开发票的嫌疑,另一方面,你方提前确认收入;第三,为库存金额的核算带来难度是否收到款项,对纳税额度没有影响。但是提前开票,你们必须提前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等。

      4、发票开出,就应结转相应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应从生产成本中预转出相应成本。

      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八)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1、你未交货就开发票,只要你足额及时交税就合法。
    2、是为了早点拿去抵扣啊,客户就不用交那么多税了。
    3、开了发票,你就有纳税义务了。这样提前增加你的税务负担,和影响你的资金流转。
    4、开了发票,当年就要计收入了,但因为你的产品还未货仓,而成本结转又做不了,所以又虚增你的利润,不合算。
  • 未发货不可以先开发票。增值税条例的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由以上可知,预收货款开具发票的,在增值税上应于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一、开具发票的相关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

  • 货物未发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一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 票,必须确认收入的实现,按规定申报交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若是先开发 票,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至于货物未发出,暂时仍然在存货余额...

  •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销售货物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

  • 销售设备在发货前可以开具全额发票。根据税收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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