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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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提取时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对于增值税来讲,当每月的销项税金和进项税金计算后,当月的应缴增值税已经明确。
扩展资料: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面比较广。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
提取时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对于增值税来讲,当每月的销项税金和进项税金计算后,当月的应缴增值税已经明确。
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主要是根据应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基数进行计算的附加税费,包括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费附加,现在又增加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资源税等,这些附加税费,按照费用收入配比原则当然应每月都进行计算,及时计入当月盈亏中。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 土地增值税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2)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 土地增值税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2)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
既然你没能在税前计提应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现在已经交完税了,可以这样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最还能在摘要栏里表明是属于哪个月份的税费。
以后月份要是有应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就做一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等交纳完税金后,就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的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说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说
贷:银行存款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该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贸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三、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五、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六、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规定印发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017-11-04 紫蝴蝶CYF)土增税清算时,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 %以内予以扣除。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三项费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 %以内计算扣除。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对于增值税来讲,当每月的销项税金和进项税金计算后,当月的应缴增值税已经明确。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増值税,相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相关会计分录编...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次,在项目利润结算或清算阶段,企业需计提土地增值税作为成本。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土增税 由此可见,'应交税金'仅作为过渡科目,所有土地增值税最终都会计入税金成本。税金成本会归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一旦所有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毕并缴纳,'应交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处理时,遵循一定的标准步骤。在项目建设阶段,企业需进行预交税金操作。具体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金-土增税”,贷记“银行存款”。当项目转入利润结算或进行清算时,企业需计提税金成本。此时,会计分录调整为: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土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