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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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选择认证或不认证,但是笔者认为最好认证,因为认证可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真伪辨别,也不会形成滞留票,纳税申报时要记得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若选择不认证,视同普通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的规定,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相关政策——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认证抵扣,当然可以。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先全部认证抵扣,然后在对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作进项税额转出。这样避免“缺联发
票”的麻烦:因为发票不认证,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有发
票联信息(通过开
票单位抄报税上传),没有抵扣联信息(购买方不认证,没有抵扣联信息上传),次年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未认证抵扣原因。 - 税法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选择认证或不认证,但一般情况下都认为最好认证,因为认证可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真伪辨别,也不会形成滞留票,纳税申报时要记得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若选择不认证,视同普通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 开了专用发票应该申报纳税,不存在抵扣问题,但是对于收票方来说认证抵扣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认证抵扣就会形成滞留票,形成滞留票要说明原因,补缴税款。最好的做法(用不了这么多进项税)可以先认证,然后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就没有问题了。
取得专票可以不认证不抵扣。但是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滞留”: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6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了后,需要认证,因为专票认证,是基于发票比对的要求,这有利于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流向、审核进行实时监控,利于对发票的监管,利于把控税收收入,防止不法行为。同时,不在规定时间认证会影响业务单位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
原则上是可以的,根据目前有关发票使用的税法规定,没有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认证,因此企业取得无需进项抵扣的专票是可以不认证的。不过,在实际处理时,建议企业还是尽量把取得的专用发票认证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风险或损失。取得专票不认证的风险 取得专用发票不认证会有什么风险?如果专票不认证,会...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不开具发票认证,实际上就是放弃了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利,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纳增值税,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值得注意的是,自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被延长到了180天。这给了企业更多的缓冲时间来处理发票认证...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直接入账是可以的。二、例如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进项税计入费用成本中,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其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从而缴纳的增值税额就相对的增加,故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