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什么意思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什么意思
  •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是税务局认可的集中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有:
      1)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2)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3)《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4)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5)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1)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2)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在按规定向汇缴企业和单位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亦应同时逐级上报汇缴企业和单位,以便汇缴入库地税务机关备查。

      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采取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一些成员企业在经营上难以独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汇总缴纳就成为必然。
      实行汇总缴纳,表面上看只是税收征收办法的改变,但由于汇总缴纳允许各个机构的盈亏相互抵补后缴纳所得税,部分减少了汇总企业的应纳税额,其实质是给予汇总纳税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这种办法的好处在于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较为合理地计算征收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税额。但汇总缴纳加大了税务机关对企业集团的税收管理和监控的难度,比较容易产生税收漏洞。
  •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一地,由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此总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
  •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有:1)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2)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3)《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4)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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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汇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是单体的总公司或子公司;汇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是总公司 2、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不同。非汇总企业是不需要汇算清缴;汇总企业的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扩展阅读:企...

  • 综上所述,汇总纳税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更好地控制所得税收,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支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

  • 第六条: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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