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 收到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补助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助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政府补助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明确规定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本准则的重点条款,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补助的范围
    修订准则对政府补助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表述,以便明确区分政府补助和收入。
    2、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3)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参考资料:财会〔2017〕15号-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
    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递延收益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
    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
    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月末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分政府补助应用的期间。
    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弥补亏损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如果要考会计资格证可以选择恒企教育,恒企针对不同财务考试备考人群,特开设多种班型,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为驱动的集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信息平台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




  • 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递延收益时: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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