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收入局能解决财税分配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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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财政体制改革正在酝酿加速,国地税务局的分合再度引人注目。据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研究机构推进的“政府间财政关系”课题研究已经接近尾声,预计2008年年底前将向有关部门提交成果。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则在筹划全面财税体制改革的大课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看来, 目前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地方税体系,地方缺乏税收自主权。可以考虑在 成立一个与税务局平行的国内收入局,用来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8月5日)。
从1994年 开始实施分税制以来有关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两机构合分的争论就有真正停止过。现在,著名财税专家刘桓教授站在税收专业的视角,提出了成立一个与税务机关平行的所谓的“国内收入局”这么一个外人看不明白的什么机构用来破解地方政府财政权与经济建设权不相匹配的难题。按照税务专家的看法,就是将现在的地方税务局简单的更名为“国内收入局”,这样就可以轻易的解决分税制后国、地税分家后带来的一切弊端,地方财政困境自然就迎刃而解。但是,笔者这个小老百姓却认为简单的成立一个所谓的“国内收入局”根本就不足以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窘境,反而会让政府的机构更臃肿,办事更拖沓,吃皇粮的人更多,会让原本捉手见肘的地方财政更加雪上加霜。在笔者看来,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不是坐在书斋里拍脑袋就可以想出来的事情。
毋庸置疑,我们说解决地方财政比较难,但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任其发展,不去想办法解决,而是要经过多方的调查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内外一切有益的做法寻找一个合适的突破口,从根本上把这些问题都很好的解决了。至于国、地税务机关是合并还是另立炉灶成立什么机关那是另外依照法律程序决定的事情。在笔者这个局外人看来,成立“国内收入局”怎么看也是个权宜之计,修庙请和尚容易,但如果这个“国内收入局”的实践效果不如专家的期待,到那时专家有什么好的方法来“拆庙遣和尚”呢?如果这些问题,专家都没有想明白,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对策,那么目前我们不如首先把现有税种分享措施、政策进行重新推倒洗牌,不仅中央要让给地方一些税种,还要提高地方对中央共享税的比例。而后我们通过国家立法依法规范政府的税权,税收的缓、减、免只有法律才可作出规定,各级政府及税务机关均不享有税收缓、减、免的权利,避免税收流失。当然,我们也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赋予地方部分税收权,但征税比例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地方税收的总量以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否则地方政府必然会因财政支出的原因和中央政府进行某些博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执行中自然会受到一些阻力或者变通。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应该离我们渐行渐远,针对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我们尤其是专家、学者们以及政府职能部门要多站在建设“大社会,小政府”的角度去考量问题,而不应该遇到问题就立马想到成立个什么机构,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是最粗浅的做法。事实上成立什么机构或者有什么机构来履行税收征稽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税收怎么由国家和地方分成,怎样既满足中央财政的需要,也满足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数据最能够说明问题,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政府财政保障的问题以及财税征稽后分配问题早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玩艺,也没有过多的人去关注,人家也没有像我们那么多的政府机关可一切工作都开展的有条不紊,但任何东西到了我们 常常会变得有些不伦不类,我们仅仅财税这一块既有国税局、地税局、还有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经济委员会等等,可为什么就做不好呢?所以,解决地方财政困窘的问题已经不单单是成立一个“国内收支局?这样一个东西就能解决的问题,它需要我们从体制上去审视和解决这个问题。
受其影响,其消费率在全球处于较低的水平,但仍高出 19个百分点,这就不是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等所能够解释的了。可见,国民经济的消费率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居民收入分配的均等程度以及宏观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所占比重。一、 收入分配状况分析(一) 以劳动者报酬为代表的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从国民收入初次分...
最关键的恐怕应该是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和惩戒措施,这个核心搞不好,其他都是隔靴捞痒的事。
我国现行税制中,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功能设计的最主要税种,当推个人所得税。按照规定,在 境内居住的个人所取得的收入(居住一年以上者含境外收入),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工薪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还分别实行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
因此, 财税政策应转向减负,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藏富于民,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财政局也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