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政策与纳税担保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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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都是税款征收措施 区别就在于适用的情况具体视情况如下: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 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 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人的迹象,...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税收的保全措施主要包括:纳税担保、冻结纳税人存款账户和扣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财产。详细解释如下:纳税担保。这是一种预防性的税收保全措施。当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时,可以在纳税人应纳的税款尚未缴纳之前,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种担保可以是现金、...
1、纳税担保的方式包括以下:(1)保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作为纳税担保人,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2)抵押。对于纳税抵押物来说,既可以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3)质押。纳税人或担保人提供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纳税的担保。2、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