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还存在吗

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还存在吗
  • 营改增后营业税不存在了,但营业税金及附加依然存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是要计入此会计科目的。
  • 营改增以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有所扩大,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原来通过“管理费用”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也改通过本科目核算。
  • 2、企业缴纳税金及附加对应税费,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为: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不同税种计入对应二级科目)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当企业计提相关税金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

  • 分录方式保持不变,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计算附加税。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于营业税金及附加,而贷方则记录于应交税费下的明细科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准确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据此计提相应的附加税。这涉及到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法及相关会计准则的深入...

  •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于2016年发布,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会计处理的变化,对“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调整,更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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