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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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业所得税法是2008年出台实施,企业所得税是从1991年开始征收的.
为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通过在各地进行“利改税”试点,于1983年在全国推行第一步“利改税”,规定自1983年6月1日起对全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征收所得税,征税时间从1983年1月1日起计算。第一步 “利改税”办法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征收55%的所得税。税后利润根据企业的...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按20%,高新企业15%。但2008年1月1日之前税率为15%,需要过渡为25%的,2008年18%,2009年20%,2010年22%,2011年24%,2012年25%,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制定了《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分税制后执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第一个年份。
1983年全国推行第一步“利改税”,规定征税时间从1983年1月1日起计算,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征收55%的所得税。 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适用55%的比例税率,国营小型企业适用8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0%,最高税率为55%。1994年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企业所得税实行...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法第一章第四条: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