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政策性减免税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政策性减免税项目有哪些
  • (1)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上述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5)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 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6)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7)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温馨提示: 土地增值税原备案类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3)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不动产等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

  • (一) 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国家建...

  • 减免税政策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例如在美国,税法中有多种减免项目,如慈善捐赠减免、房贷利息减免等。在 ,减免税政策也广泛应用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旨在支持创新、就业、环保等社会目标。在实施时,根据不同经济、社会、行业特点,减免税的适用范围、条件和期限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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