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请专家的讲课费如何入帐?

外请专家的讲课费如何入帐?
  • 看样子这位‘三十而立’还得回学校好好学学阿!任何费用的发生必须得到票据(即发票,行政收据,法律认可的...),工资是费用当然得有票据入帐抵扣所得税费,尽管你个人未出具任何票据,但是在你被企业或任何单位招聘到岗位后,必须签订劳动局认可的合同,单位必须缴纳你个人的相应保障金后,你所有的企业为你支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才可以入费用,否则任何非合同人员必须去税务局缴纳个税,开具发票,单位凭票入帐!!!
  • 如果专家是培训机构的,可以让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就可以;如果是个人的,可以作为劳务费支付,入账就可以。或者当做临时工资,入账都可以。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3日联合对外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又一重要举措。
    《办法》规定,培训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方面。通过严格界定培训费项目范围,明确开支内容,堵塞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以培训名义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的漏洞。
    根据《办法》,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控制。每人每天综合定额标准为450元,其中住宿费180元,伙食费11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6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拓展资料:《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6]540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部、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27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 外请专家的讲课费入账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专家来自培训机构,可以直接请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报销;
    2、专家以个人形式讲课,可以通过劳务费支付,入账报销;
    3、可以临时工资形式入账报销。

    拓展资料1、关于外请专家讲课费的标准:
    外请专家讲课费的标准在2017年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以单个学时来计算,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专家的定义:
    专家一般是指在学术、技艺等方面有专门研究或特长的人。
    是指在学术、技艺等方面有专门技能或专业知识全面的人;特别精通某一学科或某项技艺的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士。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专家
  •   如果专家是培训机构的,可以让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就可以;如果是个人的,可以作为劳务费支付,入账就可以。或者当做临时工资,入账都可以。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3日联合对外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又一重要举措。
      据财政部介绍,这是我国首次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进行了规范。所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办法》提出,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审批备案和执行情况报告机制。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经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报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备案。同时各单位应当报送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杜绝无实质内容培训。
      《办法》规定,培训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方面。通过严格界定培训费项目范围,明确开支内容,堵塞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以培训名义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的漏洞。
      根据《办法》,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控制。每人每天综合定额标准为450元,其中住宿费180元,伙食费11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6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办法》明确,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禁止乱收费。
      《办法》还确定了讲课费的税后标准,其中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 1、专家来自培训机构,可以直接请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报销;

    2、专家以个人形式讲课,可以通过劳务费支付,入账报销;

    3、可以临时工资形式入账报销。

    拓展资料
    1、关于外请专家讲课费的标准:

    外请专家讲课费的标准在2017年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以单个学时来计算,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专家的定义:

    专家一般是指在学术、技艺等方面有专门研究或特长的人。

    是指在学术、技艺等方面有专门技能或专业知识全面的人;特别精通某一学科或某项技艺的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士。
  • 您好!希望可以帮助您!专家咨询就开咨询费,培训就开培训费,看您具体是什么就入什么帐。
  •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 外请专家的讲课费入账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专家来自培训机构,可以直接请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报销;2、专家以个人形式讲课,可以通过劳务费支付,入账报销;3、可以临时工资形式入账报销。

  • 公司请其他外部的讲课老师来给公司员工讲课的,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其具体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银行存款等。

  • 可以列为本公司职员外出学习支出

  • 在会计记账中,针对讲课费这一劳务费用,应选择“劳务费”科目进行记账。这一科目主要涵盖企业接受外部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如专家咨询费、讲师费、技术服务费等。通过这样的分类,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外部劳务支出。3. 记账处理 当企业支付讲课费时,应将其作为劳务费支出记入账目。具体操作...

  • 如果专家是培训机构的,可以让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就可以;如果是个人的,可以作为劳务费支付,入账就可以。或者当做临时工资,入账都可以。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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