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15税收优惠政策,现在是否会继续执行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二条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考虑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以及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将会有正式文件予以明确此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范围,年限等问题。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解决如下:1、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企业所得税...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为: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详细解释如下:首先,这一优惠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了鼓励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参与西部大开发,政府推出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优惠政策的适用...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1、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税收优惠 1. 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在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免征关税。2、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