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按照之前税率签署的合同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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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哪些调整?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扣除率是否也发生变化?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是否也发生变化?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四)调整增值税税率后,2018年5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能否按照原税率开具发 票?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其中,5月1日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适用原来17%、11%的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 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 票。 (五)税率调整后开票如何衔接?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 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 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 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 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 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 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 票。 (六)调整税率后,如果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 票,申报表如何填写? 自2018年6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发生调整,将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的栏次名称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的相关栏次。 若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 票等情形,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例如:纳税人2018年5月存在补开17%税率发 票的情形,在6月申报期将相关开票数据填写在16%项目的相关栏次内。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按原适用税率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
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即使在税率调整之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是11%的税率,按照新的税法规定,可以按照调整后的10%税率开具发票。这是根据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税率调整之后的业务,应当适用调整后的税率。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识别并正确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税率调整之后发票怎么红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需要说...
一、采取预收款的销售方式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如果4月30日前预收款项,5月1日后发货,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5月1日以后,则按新税率开具发票,但如果发生预收款项时已经开票,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适用的税率需依据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来确定。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在2018年4月30日前,则应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若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则应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特别提示,纳税人需及时将税控设备联网,并完成 税控开票软件的升级,以确保能够顺利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