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邮政快递业适用什么税率进行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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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业快递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邮政业的增值税率为10 1、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快递企业的业务主要包括收派服务及交通运输业服务。快递中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按照“收派服务”适用6%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收派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邮电通信业,税率3%。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单位和个人从事函件、包件的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注意:营改增后上述两种类型的在2015年已经不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的按上述税率。)3、服务业,税率5%。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明确铁路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