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
-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项目一览表
优惠环节
优惠形式
优惠项目
条款序号
同原法比较
序号
优惠环节
序号
优惠形式
序号
优惠项目
一
收入优惠
(4项)
(一)
收入免税
(3项)
1
国债利息收入
《新法》26条
同原法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新法》26条
新规定
3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符合免税规定的收入
《新法》26条
同原法
(二)
减计收入
4
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减计90%
《新法》33条
具体规定不同
二
扣除优惠
(三)
加速折旧
5
由于科技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新法》32条
具体规定不同,可以缩短折旧年限
(四)
加计扣除
(2项)
6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新法》30条
同原法
7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100%
《新法》30条
新规定
(五)
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8
创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70%且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新法》31条
新规定
三
所得优惠
(六)
所得免税
(2项)
9
蔬菜、粮食、农作物、中药、
林木等的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林、牧、渔服务等
《新法》27条
具体规定不同
10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符合规定(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所得的预提所得税
《新法》27条
同原法
(七)
减半征收
11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内陆养殖
《新法》27条
具体规定不同
(八)
免征+减半
12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部分免税;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收
《新法》27条
具体规定不同
(九)
免征或减半
13
民族自治地方对属于地方分享所得税部分
《新法》29条
具体规定不同
(十)
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2项)
14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
《新法》27条
具体规定不同
15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新法》27条
新规定
四
税率优惠
(十一)
20%税率
16
小型微利企业
《新法》28条
具体规定不同
15%税率
17
高新技术企业
《新法》28条
具体规定不同
10%税率
18
非居民企业的预提所得税
《新法》27条
同原法
五
税额优惠
(十二)
设备投资的税额抵免10%
(3项)
19
环保专用设备购置
《新法》34条
新规定
20
节能节水设备购置
《新法》34条
新规定
21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购置
《新法》34条
新规定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对于企业来说,25%是最基本的税率;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乘以25%再乘以相应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乘以50%,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为减轻中小企业税负,2023年起合并C类和D类纳税人,增加20万的起征点,即达到200万元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算,比之前的100万元有了大幅提升。三、延长期限。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2023年至2025年的企业所得税前两年可按15%的税率征收,第三年至第五年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但需要满足一定的...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六、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八、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
2023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条: 1、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的部分,计算方式是乘以百分之二十五再乘以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而超过一百万但不超过三百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乘以百分之五十,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