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年末暂估收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如何处理?

施工企业年末暂估收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如何处理?
  • 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可以做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的扣除基数。
  • 确认为收入的实现。可以做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的扣除基数。

  •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均以 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对于暂估入账成本来说,则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 企业在月底暂估成本收入时进行计提企业所得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计提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为:借记“所得税费用”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账户。这是企业将预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预先计提至费用项中。其次,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执行相反的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

  • 会计上,暂估款项应该在年末留存账上,次月初冲回。但因所得税汇算清缴,这种没有发票的暂估费用不是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实际工作中,没有发票的暂估款一般不入账,而在别的成本费用中想办法以减少所得税款,以免造成所得税损失。供参考

  • 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需要暂估入账。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所得税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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